发布时间:2022-11-14 来源:海南党群 浏览次数:2119
2023年药品陆运承运商招标公告
为提升我公司药品运输质量,加强费用管控,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现对2023年药品陆运承运商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
招标单位: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南海药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3年药品陆运(国内)承运商招标
标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标的承运货物:主要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制剂药品
二、投标方资格
(一)预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三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的物流企业相关资质;
2、投标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含)万元;
3、投标方仓储规模不少于300(含)平米;
4、投标方可自由调配箱式货车不少于5辆(含);
5、与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合作不少于3家(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合作协议页面);
6、现场考察;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加盖投标方公章后邮寄到招标方指定地址。
(二)评审
1、投标函;
2、报价单;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方资信证明;
5、公司情况介绍,如:公司业绩说明,管理体系,信息沟通渠道,医药行业客户情况介绍,应急处理能力,运输质量保障等;
6、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和价格偏差表,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差异说明或投标方额外承诺或补充说明等;
评审材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需提供纸质版并加盖投标方印鉴章密封,封口处注明“保密”字样并加盖公章后邮寄到招标方指定地址。
三、招标流程及要求
(一)招标流程
1、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内(十个工作日)公司接受各投标人预审材料;
2、公告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通知并发送招标文件给预审通过的投标方;
3、投标方在投标期内准备投标文件并密封邮寄至招标方指定地址,投标期自招标方通知投标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4、投标期结束后,招标方进行内部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工作,公示期(二个工作日)满后次日书面通知中标方;
5、签订运输协议;
(二)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及以上联合投标;
2、投标方应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均视为投标人同意的内容;
4、投标文件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并加盖投标方印鉴章后密封,封口处注明“保密”字样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招标方指定地址。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投标文件作废:
① 未密封;
② 无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③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④ 逾期送达;
6、中标企业不得放弃或转让中标路线,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材料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办公行政楼二层业务部,杨扬,0898-36651521,13707523566;
2、预审/评审材料一式二份;
3、公告期: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4、本次招标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各项条款为准,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我司真切期望符合要求的公司参与本次招标,并能携手合作。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海南海药销售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